经江苏省教育厅备案,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合作开展“经济学(中英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双方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学分互认,学位联授。其目的是培养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以及金融科技、数理统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立足本土文化,敞开胸怀兼收并蓄,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
本项目学制四年,采用“2+2”分段培养模式,学生需按南京审计大学和伯明翰大学共同制订的培养计划,第一、二学年在我校经济与金融研究院“经济与金融国际化创新人才班”学习,第三、四学年在伯明翰大学学习,通过学分互认的方式完成两校的学分修读要求。学习期满,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我校和伯明翰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项目优势
1、双学位优势:本项目学生可用四年时间,同时获得中英两国大学的学位和我校的毕业证书。
2、费用优势:本项目所需费用相比本科四年全部在英国学习的留学方式可节省50%左右。
3、深造优势:本项目学生拥有英国高水平大学学习的学术背景及熟练的英语语言能力,同时拥有双学位,在申请更高学历教育时具有明显优势。目前,已毕业学生申请到世界排名前50位海外名校的成功率在80%以上。
4、就业优势:本项目学生在中英两国学习的过程中,随着对国际社会、文化和科技更为全面与深入的了解,逐渐成长为熟练掌握英语,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技能,具备国际视野并通晓国际规则的国际化人才,提升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就业竞争力。大部分毕业生能够胜任在国际组织、跨国企业或金融机构的工作。
三、伯明翰大学简介
伯明翰大学(University of Birmingham),简称“伯大”,位于英国第二大城市伯明翰,是一所研究型公立大学,在2024年度Q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第84名,在2022-2023年度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89名。伯明翰大学于1900年获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授予的皇家特许状,是英国“红砖大学”之一,同时是罗素集团、米德兰兹创新联盟、全球大学高研院联盟和Universitas 21成员。截至2023年,该校有11名校友和教职员工获得诺贝尔奖。
伯明翰大学商学院(Birmingham Business School)是英国高等教育乃至欧洲最早建立的商学院之一,已获得AACSB、EQUIS、AMBA世界三大商学教育认证组织的认证,是英国少有的几家拥有三重认证的商学院之一。此外,伯明翰大学商学院还拥有CIPS(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CIM(英国特许营销协会)、CIPD(英国特许人事与发展协会)、ICSA(英国特许公司秘书及行政主管协会)等专业协会的认证。
四、伯明翰大学转入要求
本项目学生可在大二结束后转入伯明翰大学,并从伯明翰大学商学院开设的“经济学(BSc Economics)”、“数理经济与统计(BSc Mathematical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货币、银行和金融(BSc Money, Banking and Finance)”三个专业中选择一个进行学习。转入学习要求如下:
1、英语语言要求:雅思总分6.5及以上,其中听力、阅读单科成绩6.0及以上,口语、写作单科成绩6.5及以上。未达标者,如满足参加伯明翰大学语言课程的成绩要求,可获得附带语言成绩要求的有条件录取通知书。
2、专业成绩要求:完成南京审计大学前两年的所有培养计划,所有成绩合格,前两年专业课程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
五、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024年计划招收人数30,在江苏省内招生。有志报考本项目的学生须参加当年高考,符合江苏省高考录取本科批次的必要条件及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条件;英语基础良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均为合格,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合格。
六、学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项目是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由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合作举办的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是学校涉外办学的重要形式。为规范项目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教育公平,特制定本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项目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共同组成管理协调工作组,由分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副校长担任工作组组长,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教务处负责培养方案的编制、教学计划安排、学分认定、毕业和学位授予等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经济与金融研究院负责与英国伯明翰大学的衔接、外教来校授课以及学生日常管理、教学计划执行、出国学习等涉外事务。
第三条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教务处、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共同研究制定年度项目拟招生专业、招生规模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经济与金融研究院编制项目招生简章,明确项目学生学位授予条件、收费标准等事项,统一对外发布,并在普通高考中以单列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共同做好项目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答疑工作。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学生《录取通知书》和《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告知书》的寄送。
第四条 凡按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本项目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家长和学生签字的《经济与金融研究院“经济学(中英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告知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材料齐全并签署《“经济学(中英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协议书》者,方予注册学籍。
第五条 本项目标准学制四年,由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共同制定培养计划,采取“2+2”模式联合培养。学生第一至第二学年在我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三至第四学年到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并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生在我校和英国伯明翰大学的学习年限不能超过六年(学生学习年限自新生报到入学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两校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位证书。学生获得的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我校普通专业学生一致。
第六条 本项目学生赴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原班级建制,学籍仍在我校管理,并按我校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七条 根据我校《南京审计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南审校发〔2023〕364号)规定,本项目学生不可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前往伯明翰大学就读的,需要向学校成立的专门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留在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非本项目班级就读或转入经济学院相关专业就读。退出本项目的学生需根据新的培养计划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将推迟1-2年毕业。退出本项目后,学生所缴纳的学费、项目培养费及留学培训费不予以退还。
第八条 本规定条款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经济与金融研究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4级及以后的本项目学生。
七、收费标准
1、本项目四年的中方学费同其他普通学生,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5200元/生.学年,在我校学习期间收取住宿费600~1500元/学年。
2、本项目前二年收取项目培养费25000元/生.学年,学生出国后该费用停止缴纳。另外,出国前一次性收取出国留学培训费用26000元(用于留学课程培训、讲座、申请费、服务费、手续费、英国非移民签证申请等)。
3、在英国学习期间须按伯明翰大学当年公布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根据两校合作协议,学生在伯明翰大学就读的两年中,可享受20%的学费折扣。
八、特别提醒
本项目为江苏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无出国意愿的考生不要填报本项目。
九、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招生网:zs.nau.edu.cn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5-58318186
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咨询电话:025-58318791;025-58313826
南京审计大学
2024年6月